丽水旺能垃圾焚烧发电改造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书》评审顺利通过

2015-01-23 13:32

2014年12月11日上午,丽水旺能垃圾焚烧发电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评审会在丽水召开。丽水市发改委、建设局、环境监察大队、固废中心,莲都区环卫处,环保分局、丽水经济开发区环保局、南明山街道办事处、碧湖镇政府,项目业主单位丽水旺能公司、报告书编制单位浙江环科环境咨询公司等部门和单位参加了会议。

会议邀请了省、市有关技术人员担任专家,与会人员听取了丽水旺能环保能源公司垃圾焚烧发电改造项目基本情况和浙江环科环境咨询有限公司对《报告书》的主要内容介绍,会前省市有关专家还到丽水旺能公司现场进行了踏勘。与会人员对报告书进行了认真的研究和讨论,一致认为报告书符合环评导则和相关技术规范的要求,确定的评价标准、评价因子、评价范围、评价方法合适,评价重点明确。提出的污染防治对策措施基本可行,评价结论可信。同时,专家组也从五个方面提出了具体建议:1、衔接丽水市城市总体规划,论证项目布局的合理性;2、深化项目工程分析相关内容;3、根据周边相关环境基础设施项目的建设运行情况,进一步完善环境影响分析相关内容。4、完善环境风险评价相关内容;5、根据工程改造后环境要求核实相关数据和信息。最后,与会人员一致通过《环境影响报告书》的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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